当前位置: 主页 > 注意事项 >
注意事项

省城搬家行业,内忧外患亟待规范

时间:2010-08-26 21:01来源:上海大众搬场公司 点击:
  

 自身“功力”欠火候又遇“李鬼”抢饭碗
     搬出旧房,乔迁新居,是人生的一大喜事。乔迁喜,搬家却麻烦,很多居民都愿意选择搬家公司提供服务,所以从宋朝时候的“出陆行”,到清代的“掮肩”,再到如今遍地开花的搬家公司,整个行业一直是红红火火。然而,就在搬家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,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,约定时间不到、收费标准不一、拒签合同、临时加价、出现损失难索赔……这些问题无疑给喜迁新居的居民带来了不小的烦恼。对此,记者对省城搬家行业的现状进行了走访。

  坐地起价气煞雇主

     “搬家的时候,通过‘114’查询联系了一家经营时间较长的搬家公司,本以为这家公司资历较好,会省心一点儿,可没想到还是出了问题。”家住省城兴华街的方先生说,由于公司离家较远,所以他在家附近找了一间写字楼,打算把公司从南内环街搬过去。在搬迁之前,他电话中和搬家公司讲明一共要拉两车,每车160元。由于附近正在施工,搬运车开不到写字楼下,搬家工人表示要每车加50元才能将车上的东西搬到楼上。“他们说车开不到楼门口,这段距离需要人工搬运,每米要加收2元。明明说好的价格,到最后对方又临时加价,让我心里特别不舒服。但总不能把运来的家具再运回去吧,我只好又给加了100元。”方先生无奈地说。
     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和几家搬家公司进行沟通后了解到,目前省城大多数搬家公司是按每车起价,加所需搬运的楼层数收费的,每搬运一车的价格为130元~160元不等,每搬运一层楼加收10元钱。对于高层住户,乘电梯的话就收取一层的楼层搬运费,有的搬家公司则不收费。对于方先生遇到的车辆无法停靠在楼门口而另外加钱的行为,许多搬家公司都表示认可。“如果车到不了楼门口,按下车地点到楼梯口的距离加钱,一米需要加1元钱。”省城一家搬家公司的负责人说。

  行业规范空白出现损失维权难

   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家里的贵重家具和家电也越来越多,在搬家的过程中,由于工人的疏忽或是其他原因,经常出现家具磕碰、物品被顺手牵羊的现象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省城搬家行业此类情况造成的赔偿问题并没有统一的标准。
     “家里全是实木家具,万一你们搬的时候磕碰了怎么办?”面对记者的询问,省城一搬家公司的负责人称:“我们干了很多年,从来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,你放心吧。”对于万一出现问题如何赔偿,该负责人只字不提。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,他含糊其词地表示,“我们过去看,能搬就搬,不能搬我们就走。”
     针对同样的问题,记者又采访了另外一家公司。该公司的工作人员说:“一般不会出问题,万一有磕碰,我们会尽量给你维修。”但维修是简单的修补涂抹还是恢复原状,该负责人同样含糊其词。
     搬家出现家具磕碰甚至是丢失物品的情况并不少见,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或行业规范的约束,出现问题后雇主维权很难。省城市民姚女士去年搬家之后发现丢了一套茶具,询问搬家公司时,对方拒不承认这套茶具是在搬家途中丢失的。由于当时没有现场清点物品,姚女士只能吃个哑巴亏。

  不签合同成行业“潜规则”

     在省城搬家行业,搬家公司不与雇主签订合同已成为一条“潜规则”。采访中,记者向一些搬家公司询问了签订合同的相关事宜,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一样的:“我们这行都不签合同。”“我们干了这么多年,从来没有和雇主签订过合同。”
     一名业内人士称,没发票、没合同成了搬家公司的 “潜规则”,搬完东西直接收费,此后消费者发现什么问题,搬家公司都可以不认账。如果自己写合同与搬家公司签订行不行?一家搬家公司负责人回答得非常肯定,“如果要签合同,我们就不接单了。”
     对此情况,省城桃园北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李一帆律师表示,在搬家行业没有统一合同文本的情况下,消费者有必要与搬家公司签订书面的协议约定,把搬家的一些细节写进去,包括搬家时间、地点、价格等,贵重物品还应注明数量以及实际价值,并对赔偿标准事先约定。消费者付款后,也应向搬家公司索要正规收费单据,作为日后投诉、解决纠纷的凭证。
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